模具设计个人赛 获奖名单公示
为了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与李克强总理倡导的“工匠精神”,提升我国模具行业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水平。继首届“长安杯”大赛的圆满举办的基础上,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联合国家模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广东)、广东省模具工业协会共同举办2017第二届“长安杯”中国模具作品与制造技能大赛。
随着模具设计个人赛于10月26日开赛,第二届“长安杯”中国(东莞长安)模具作品与制造技能大赛正式拉开序幕。
经过一天的激烈比赛和专家裁判的仔细严格评定,成绩已经评出。现将获奖选手名单(冠亚季军各一名及10名优秀奖)公示。如下:
奖励
第二届“长安杯”模具作品与制造技能大赛——模具设计个人赛奖项及奖励如下:
1、冠军1名:3万元,奖杯、证书,并给予申办长安镇优才卡(学术技能型)资格;
2、亚军1名:2万元,奖杯、证书,并给予申办长安镇优才卡(学术技能型)资格;
3、季军1名:1万元,奖杯、证书,并给予申办长安镇优才卡(学术技能型)资格;
4、优秀奖10名:证书、每各3000元。
在此,对获奖选手表示祝贺。颁奖仪式暂定于12月份举行,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广东省模具工业协会微信公众号及官网。请大家继续关注第二届“长安杯”模具作品与制造技能大赛的后续比赛——模具作品赛和模具制造技能赛。
申诉仲裁
1、申诉
(1)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选手、以及对专家或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,均可提出申诉。
(2)申诉时,应递交由参赛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字和单位盖章同意的书面报告,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、发生的时间、涉及的人员、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、实事求是的叙述。事实依据不充分、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。
(3)申诉时效:本轮次竞赛结束后4小时内提出,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。
(4)申诉处理:赛场专设仲裁工作组受理申诉,收到申诉报告之后,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,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,告知申诉处理结果。
(5)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,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、攻击工作人员,否则视为放弃申诉。
2、仲裁
(1)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,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,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、公正。
(2)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,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滋事或公开(网络)发布不当评论,一旦查实,取消参赛(或获奖)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