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民营企业(中小企业)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和省中小企业公共
各镇(街)经信主管部门(民营经济主管部门),松山湖、生态园
经发局,虎门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:
现将《关于开展2012年广东省民营企业(中小企业)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粤民营函〔2012〕3号)和《关于开展2012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(技术)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粤中小企函〔2012〕50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申报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基地、平台申报,已被认定为省民营企业(中小企业)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或省中小企业公共(技术)服务示范平台单位不必再申请。申报资料一式3份(含有关电子版),于8月31日前报送至市中小企业局企业促进科,逾期不予受理。
附件: 附件1:《关于开展2012年广东省民营企业(中小企业)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粤民营函〔2012〕3号) .pdf
附件2:《关于开展2012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(技术)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粤中小企函〔2012〕50号).pdf
(联系人:黎晓红,联系电话:22220109,邮箱:999k@163.com,地址:东莞市南城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东莞市中小企业局企业促进科)
二○一二年八月十三日
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民营企业(中小企业)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和省中小企业公共(技术)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.pdf
关于印发《广东省民营企业(中小企业)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暂行管理办法》的通知 .pdf
关于印发《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(技术)服务示范平台暂行管理办法》的通知 .pdf